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1、负责全乡社会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失业、工伤、生育、养老、医疗保险等服务工作。负责收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相关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民政救助工作。负责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工作,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承担优抚救济、社会互助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救助资金、物品发放,负责救助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及其相关服务工作。
3、负责授权范围内各项社会救助人员调查统计、申报工作,承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服务工作。
4、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