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组织制定我乡城市规划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检查实施。
二、负责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管理;组织编制我乡乡域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乡规划控制区规划;审核乡总体规划,并根据法律规定审批除乡总体规划外的其他规划。
三、参与本乡的各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全乡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负责全乡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受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的申请,核定其用地位置、界限、土地使用性质和建设内容,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五、审批全乡规划设计方案及其工程报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已审批建设工程的现场验线和竣工验收。
六、负责全乡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核发《拆迁许可证》,负责拆迁纠纷的调解和裁决,负责对违法拆迁行为的查处。
七、负责本乡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查询等管理工作。
八、组织检查各单位、人员执行城市规划的情况,制止、纠正违反城市规划或越权审批的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