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本乡镇街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负责制定本乡镇街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分析和研究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承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本乡镇街及上级安监部门安全生产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四)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情况;
(五)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六)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组织、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演练;
(七)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八)负责统计、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九)实施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
(十)完成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