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主要职能:
1)农科、园艺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农业产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
(2)负责粮食、水果、蔬菜、园林相关技术的指导及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鉴别和防治方法介绍。
(3)介绍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4)负责新农药的防治效果和使用方法的宣传和介绍。
(5)积极做好宣传,适时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发展动态和农业气象相关信息的发布及采取相应的对应措施。
(6)开展种植业技术培训,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家用拖拉机年度定期检审。
(8)农用拖拉机驾驶员定期检审。
2)农机、科委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指导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化服务活动;指导、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和经营活动。
(3)负责拖拉机及涉农机械的使用管理、登记入户;农机技术状态检验工作;负责农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年度审验工作;负责镇村道路、田间场院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农机安全监理办法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4)组织农机化科研、试验、引进、推广。
(5)负责农机教育和农民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6)参与农机用油的供应、救济用油的分配、优惠政策的协调和市场监督;负责农机化统计分析;指导农机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农机学会工作;负责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办有关农机涉外事务。
(7)组织农业机械参与农业综合工作。
(8)结合本镇实际,拟定贯彻执行上级科技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实施方案和意见,供镇领导决策。
(9)起草、制定镇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检查落实、总结上报。
(10)提出本镇科技服务组织的发展意见,积极做好建立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户的申报、登记和建档工作;负责科技示范村管理和科技示范户联系工作。
(11)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人才普查、农民科技职称评定、引进人才等工作;建立农村人才档案。
(12)组织科技试验示范工作,重点做好超前技术引进示范工作;管理好用好科技发展基金,力争流动发展,增强实力。
(13)组织科技培训工作,从机构、计划、经费、师资等方面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14)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科技成果及专利申报、奖励工作。
(15)积极组织农业技术承包、创办技术实体、开拓技术市场。
(16)搞好科技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农民订阅科技报刊,收集传播适用科技知识,参与经济建设、技术开发项目论证。
(17)起草镇科委年度工作总结,及时完成镇科技工作统计任务;受镇科委主任委托主持镇科委工作会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科技工作任务。
(18)适时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发展动态和农业气象相关信息的发布及采取相应的对应措施。
3)农经
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农村经济管理政策,财经制度,农民负担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
(2)负责指导本行政辖区内村委会、村民小组的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
(3)、督促村委会、村民小组做好财务公开公布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4)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审计工作。
(5)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6)农村土地承包(延包)及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
(7)农经统计工作。
(8)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及管理工作。
(9)原合作基金会的渍偿还贷工作。
4)水利
工作职责:
(1)负责小型水利、人畜饮水、水土保持工程的前期工作,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
(2)建立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的档案,掌握工程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明处理和反映工程设备存在的问题。
(3)负责水利工程设备的管理和针对村社群众性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小流域治理的规划、施工检查。
(4)推广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土流失治、节能灌溉技术和缺水地区解决人畜饮水工作。
(5)编制工程和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计划。
(6)搞好防汛抗旱工作。
(7)做好水政监察工作,解决水事纠纷。
5)林业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3)依法做好办理林权证的调查、审核、上报工作。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和办理辖区内的林业行政案件。
(5)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和火灾紧急扑救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7)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乱开乱伐和占用、征用林地工作。
(8)推广林业科技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