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军优抚股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5829105
工作职责: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工作,并做好相关信访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权限内负责的烈士评定有关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三个: (一)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电话:0745-5829011) 主要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承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麻阳苗族自治县光荣院 供养孤老烈属、退伍红军、残疾军人、复员军人,供养未满十六岁烈士遗孤和患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家中无人照顾的烈士子女,为其提供相关生活服务。 (三)麻阳苗族自治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负责纪念先烈、教育人民;负责园内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和环境美化工作;组织革命烈士纪念活动等。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