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负责建设领域和人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及普法教育宣传;负责建设、人防法规的咨询、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书、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建设部门的法制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教育工作。
负责机关所有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负责对即办件、只需进行书面审查即可做出决定的事项的审批;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的预审处置;承办机关组织或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