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拟定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研究。承担全县历史文化名城相关规划审查报批和监督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管理。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负责为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提供用地规划条件,并对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核实。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参与相关规划的编制和审查。牵头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技术审查和资料准备工作,负责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规划研究技术工作。负责对城乡规划技术指标进行宏观控制,研究、牵头协调和组织拟定城乡规划管理技术标准和规定,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工作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专业执业资格管理。负责重要的政府性工程、政府投资项目的规划服务、统筹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绿色通道”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和办理等有关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