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职责
负责大气、噪声、光、恶臭、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协调履行国家、省应对气候变化市内相关义务,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