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张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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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5826713
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拟定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县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负责全县行政应诉、承办相关的行政法律事务。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以县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