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①人事警务科(警务督察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职数管理以及干部调配与录用、劳资优抚、职称评审等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②队伍建设综合指导科:研究和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办理局管科级干部的考察考核、职务任免相关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工作。承办协管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