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拟订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拟订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拟订养老服务业扶持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
建立健全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
指导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
指导推动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工作。
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行业表彰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指导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养、评价、激励保障等工作。
负责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开展老年人能力与服务需求评估工作、养老服务等级评价工作和养老服务安全管理工作。
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医养结合工作。
配合医保部门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出台和指导实施。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