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拟订全市社会救助事业发展规划,牵头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拟订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社会救助服务政策和标准。拟订低收入家庭相关救助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救助监督检查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承办中央、省、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承办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受理、答复社会救助咨询和投诉举报。承办社会救助绩效评价相关工作。承办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开展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救济等工作。
指导县市区推进最低生活保障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相关工作、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加强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