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民警战时思想工作。负责民警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优抚、基金会日常工作。负责警务改革创新工作。负责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研究拟定符合实际的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对民警检错增效管理、考核、考察和奖惩呈报工作。负责全局各单位的人员调配和中层干部的任免呈报。负责全局民警的警衔呈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和离退休手续的办理。负责局党委会的会务准备工作和会议记录以及党委文件的拟定、印发。负责全局公安宣传、涉警舆情管控、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民警的奖励表彰。负责组织开展全局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计划生育等工作及机关党委的党务工作;负责全局的协辅警管理工作。负责对县级公安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经费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
负责中心改革创新工作。负责中心科技信息化的规划、组织、实施以及其他业务工作。
中心下设警务督察大队。核定大队长1名。主要职责:负责本县辖区内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负责拟定本辖区内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公安警务督察工作和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简介
整合县公安局政工、纪检监察、审计、督察等机构职责。核定主任1名为副科级领导职务,教导员1名,副主任2名。不在保留政工监督室。纪检监察机构按纪检派驻全覆盖有关规定进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