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 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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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林业局
负责人: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19号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4-8811900
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地方性林业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管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承担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竹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市区林地、林权管理,组织、指导县级林地、林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国家、省、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或审批。协助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市管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市级标准和规定,拟订全市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市级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木材、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审核、申报工作。
  (七)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市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协助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制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拟订林业产业市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承担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全市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工作。承担、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拟订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申报全市林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计划,指导管理全市林业基本建设;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教育培训、乡村振兴、林长制、林业执法、政策法规、改革发展、林权纠纷调处、禁毒、造林绿化、林业碳汇、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石漠化防治、义务植树、花木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林长制工作科(林业执法科)、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造林绿化科。联系衡南县、石鼓区林业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巡察巡视、文明城市创建、油茶产业建设、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油茶产业发展科、森林(草原)防火科、油茶产业发展事务中心。联系常宁市、珠晖区林业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林业宣传、平安建设、机关后勤、信访综治维稳、林产工业、林产品质量监管、林权及林地流转服务、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疫源疫病监测、科技推广示范、林草种苗繁育、苗圃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林业服务中心、市林科所。联系祁东县林业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衡阳市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规划财务、项目管理、招商引资、内部审计、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湿地资源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公园建设管理、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发展等方面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联系衡山县、南岳区林业工作。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兼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负责森林草原资源监督管理、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木材检查、行政审批、资源监测、工会等方面工作,分管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资源监测站、机关工会。联系衡阳县林业工作。
二级调研员
协助邱宁同志工作,联系雁峰区林业工作。
二级调研员
协助阳海林同志工作,联系蒸湘区林业工作。
一级调研员
协助陈伟同志工作,联系衡东县林业工作。
三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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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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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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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拟订全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全市营造林生产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林业产业生产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承担石漠化防治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学研究及其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承担草原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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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拟订森林资源保护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按权限报批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监测和统计,监督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林地管理工作,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监督国家、省政府批准林地征用、占用的申报审查和临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指导、监管全市生态公益林及各类天然商品林的培育以及山区综合开发工作。指导编制全市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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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评估、监督保护和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濒危物种进口管理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审核、申报。协调督促全市野生动植物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及预测预报工作。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含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设置划定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遗产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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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拟订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资源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等方面的管理办法。负责林业法制工作,拟订相关法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工作。监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论证及上报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案件听证相关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承担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林业要素市场、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指导协助处理山林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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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编制全市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油茶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油茶产业发展政策性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拟订油茶产业年度生产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承担油茶科技创新、经营管理创新、金融创新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油茶产业区域性品牌和企业品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指导油茶产业扶贫工作。负责油茶产业统计、考核工作。负责 油茶产业基地建设标准拟定与监督执行工作。指导油茶产业协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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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拟订林业及油茶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木林业供金和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申报全市林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审核财政投资的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研究提出林业经济调节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林业统计信息、审计稽查和局机关的财务监督、核算和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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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承办、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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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包括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管理車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科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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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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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参与防护标准制定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半专业化队伍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组织指导草原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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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市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林长制 管理制度、工作规划、考核办法,并组织和监督指导实施; 承办林长会议,督促落实林长令、林长决定和林长交办的事 项;负责组织林长制工作考核;负责协调市林长制工作委员 会成员单位、市级林长责任联系单位开展林长制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办理涉林涉草相关案件;指导、协调全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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