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方针、政策,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倡导文明殡葬新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2、负责推行“殡、葬、祭”服务行业标准、操作流程、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3、负责市城区及周边区域的殡仪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寄存)、文明祭扫等殡葬系列服务工作。4、负责市城区五保、低保、优抚、“三无”人员等弱势群体惠民殡葬资金的发放工作。5、负责全市殡仪、火化、安葬、祭扫等系列殡葬服务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指导。6、负责组织全市殡葬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7、负责对全市殡葬行业服务业务指导、协调的相关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