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联系部门(单位)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协助其建立财政支持项目库。
(二)指导联系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审核批复其预决算,对其有关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分配,对其进行财政监督、预算绩效管理。
(三)负责上级渔业成品油改革价格补贴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用于扶贫开发部分)、种粮农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财务管理、分配和使用监督。
(四)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财政支农政策,统筹协调涉农资金整合,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指导基层财政部门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
(五)承担局行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六)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