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 通道侗族自治县 县溪镇人民政府

  • 机构简介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县溪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陈翔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县溪镇政府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45-8415449
工作职责
(一)镇党委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和事业机构站、所、中心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镇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镇人大主席团
1、负责本级人大代表大会会议的准备工作。确定会议召开日期,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拟定会议议程草案和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草案等,提请预备会议通过;会议有选举议程的,负责拟定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通过。
2、负责将本级人大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3、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大会代表和邀请在行政区域内居住或者工作的上级人大代表大会代表,评议镇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国家机关驻本行政区域的办事机构的工作。
4、负责报请县级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本级人大代表大会换届设立的选举委员会。
5、办理依法应由主席团办理的其他事项。
(三)镇人民政府
1、执行本级人大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并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镇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
1、组织当地各级政协委员和工作对象学习时事、政策、法律法规和政协统战理论,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
2、围绕本区域内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视察活动,通过撰写调查报告、提出提案、建议等,帮助党政部门改进工作,推进民主科学决策;
3、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当地各界人士的思想工作和民族宗教团结工作,及时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做好当地在外知名人士和港澳台胞、海外侨胞的联络、联谊工作,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发动当地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为本地四个文明建设办实事、做好事;
5、广交朋友,培养、举荐党外能人,维护政协委员的合法权利;
6、完成上级政协和当地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因地制宜设置镇机关内设机构。根据本镇实际,县溪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等3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协助书记、镇长掌握全面情况,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党政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和检查工作;
3、负责信息队伍的管理,搞好综合情况反映上报工作;
4、当好参谋和助手,了解、反映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参与四个文明建设;
5、接受居民来信来访,对居民反映的有关问题督促整改,及时答复,做好特色工作和典型宣传;
6、搞好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和编写简报;
7、做好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工作、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8、负责值班工作、机关大楼的管理、车辆管理、文印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各村(居委会)加强印章管理、档案管理、财物管理和信息化工作;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本镇综治维稳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考评管理办法,定期通报综治维稳情况,定期开展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不安全因素和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和预测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新动向,为镇党委 、镇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本镇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分流、化解,主持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并为年度考核提供有关依据;
3、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4、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综治维稳信息;
5、加强对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信访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对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多发的村(居)、部门和单位,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综治维稳各项工作措施;
6、负责组织对有关人员的培训、指导、教育和管理工作;
7、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做好普法工作;
8、及时制定完善维稳应急预案,做好维稳、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合署办公)
其主要职责附后(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职责)
五、直属事业机构
县溪镇设置镇事业站、所、中心6个。
(1) 农业服务中心(加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动物疫病防控站、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牌子)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订、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农业技术专业培训,搞好农业知识、农业执法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落实专业技术推广措施,为农业劳动者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做好农业科技成果宣传,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查,农业行业标准规划拟定,农产品质量认定等工作;
2、负责本镇农村集体资产法规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农业产业化规划和政策实施,农业行业协会管理,农村财务制度实施等工作;
3、多种经营的管理、指导,引进多种经营技术和品种;
4、负责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指导工作;
5、负责本镇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管理、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指导、畜牧水产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畜牧水产技术培训、畜牧水产职业技术鉴定、畜牧水产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渔业环境管理、鱼药鱼料质量监测、渔业技术服务;
6、做好重大畜禽疫病监测畜禽疫病预防和扑灭工作;
7、做好各种涉农补贴的发放以及涉农保险和理赔工作;
8、做好各类农业资源的普查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农业方面的环保;
9、协调涉农方面的矛盾和纠纷工作;
10、承担本镇防汛抗旱工作,编制上报各种防汛抗旱的具体方案,及时分析掌握和上报旱情、汛情,按照设计方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实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做好有关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推广防汛、抗旱新技术,提供防汛抗旱机具及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服务;
11、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2)林业工作站。其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提供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
3、负责本镇林木林地权属的登记、发放和动态管理、林权流转管理、林权抵押管理;
4、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
5、收集、发布林权流转交易、林权证抵押、市场交易行情等相关信息;
6、负责本镇林权林地纠纷调解处理;
7、负责境内木材、竹材等林产品外运证件的办理;
8、依法对境内外运木材、竹材等林产品实施检疫,签发检疫证;
9、负责本镇范围内的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绿化费和义务植树统筹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10、负责苗木新品种和林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推广;
11、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城镇规划、村镇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拟定本镇区域内的总体规划(含专业规划)、村镇建设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法律规定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组织论证、审(报)批和实施管理;
3、指导和管理本镇区域内的村镇建设和各类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全镇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
4、为本镇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建筑项目提供技术服务,负责村镇农(居)民建房的审批、现场查看、审核报批、放样、跟踪管理、竣工项目的验收等工作,并按管理权限负责镇村建设“一书一证” 核发工作;
5、组织检查全镇范围内城镇规划的执行情况,加强规划、建设的执法工作,全面负责本镇区域范围内的各类违反城镇规划的行为; 
6、为本镇区域范围内的房屋进行产权登记;
7、负责受理人民群众与规划、建设工作有关检举的处理工作;
8、负责本镇综合交通规划与咨询,城市道路系统规划与咨询等工作;
9、负责镇村河道环境卫生工作以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本镇农村环境保护与管理;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4)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劳动就业岗位推荐;
2、承担处理劳动保障监察事项,调解劳动关系争议;
3、失业、低保人员调查;承担办理社会保险事务,参与社会保险扩覆事项;
4、做好残疾人、特困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救助救济工作;
5、搞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及老年人服务、辖区内文化体育活动等社会服务与保障有关工作;
6、承担本镇食品药品监管,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管理服务;
7、协助做好本镇的扶贫开发及培训工作;
8、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5)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文化、艺术、新闻、影视方面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利用文化、宣传阵地,对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
2、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读书活动和电影、录像放映活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民族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负责本辖区内文艺、新闻通讯业务的培训;
3、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文物宣传和保护,指导村委会、居委会文化室工作。受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本区域内的文化市场、文化个体经营户和新闻出版业务进行管理;
4、负责本区域内的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广播电视覆盖工作,抓好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建设,发展电视用户;
5、负责转播中央、省、市、县广播电视台节目,拓展广播电视业务;
6、负责本区域内广播电视稽查工作,取缔、制止、处理非法销售广电器材、非法安装、私自建台;负责本区域内文化行业经营工作,实施以文养文;
7、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及本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8、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燃气、道路等公用事业方面由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公用设施项目的监察;
9、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党委、政府落实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与考核;
2、进行基本国策和国情的宣传教育,办好镇、村两级计划生育人口学校,营造优生优育、少生快富的社会环境,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3、抓好镇村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积极推进“三结合”和“村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完成计划生育各项任务;进行调查研究,并搞好统计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的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计划生育统计台帐制作和管理;
4、落实节育措施和查访工作,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围绕生育、不育、节育等环节,搞好计生优质服务;
5、协助做好计生协会工作,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实现“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搞好服务、形成风尚”的工作目标;
6、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745-8415449(兼传真)
办公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县溪镇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418501
电子邮箱:tdxxzzf@126.com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简介
县溪镇位于通道侗族自治县北部,自宋崇宁元年建县至1958年,一直为通道县城所在地。焦柳铁路、209国道、通黎公路贯穿全境,沅水支流通道河与播阳河交汇于此。全镇总面积320.5平方公里,下辖19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28520人。辖区内有通道二中、通道三完小、卫生院、铁路、供电所、派出所、邮政、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火车站、汽车站等驻镇单位。
1934年12月12日,中国工农红军在这里召开临时紧急会议,作出了转兵西进的正确抉择,从此县溪便成为了中国的转运福地。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单位大力支持下,我们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目标,以发展红色文化旅游为抓手,以基础建设为重点,走出了以旅游为龙头,产业融合、产城融合的特色小城镇发展之路,县溪这座千年古城正在焕发出勃勃生机,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城镇及农村面貌的巨大变化,群众生活环境和生活水平极大改善。
党委书记
主持全盘工作。联系通道转兵纪念馆。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深化改革、招商引资工作。 联系晒口电站。
党委副书记
主持政协全面工作。主管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易迁后扶、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工作。 分管经济发展办、乡村振兴站、征拆办。 联系边城新苑、德顺山庄(易迁点);联系杆子溪村。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城乡建设、农村村民建房(含宅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自然资源所、规划站、应急管理办。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负责基层党建、组织人事(干部编制、干部教育、日常考核)、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老干等工作。 分管党建办。 联系县溪社区、屯里村。
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财政、金融、农业农村(畜牧水产、农机、经管)、移民、供销等工作。 分管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县溪农商行、县溪农行、县溪邮储银行; 联系土溪村、棉花坪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创建、督查等工作。 分管镇纪委。 联系晒口村、嘉镇村。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主管政法、武装工作。负责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禁毒、反电诈、打击传销)、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分管县溪人武部、社会治安办、司法所、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县溪派出所、县溪林业派出所。 联系地宅包里村。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主管宣传、统战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民族宗教、文化旅游、体育、商务、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协助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政务服务中心、文化站。 联系县溪供电所、瓜坪电站。 联系瓜坪村、恭城村。
党委委员
负责绩效考核、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统计、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 分管党政办、卫健服务中心。 联系县二中、县三完小、江口小学、地阳坪小学县,县第二人民医院、江口卫生院。 联系多星村。
副镇长
负责水利、环保、创文创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等工作。 分管社会事务办、水利站、环保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县溪自来水厂、姚来滩电站、江口坪电站、县溪市场监督管理所、县溪市场服务中心。 联系水涌村、古冲村。
副镇长
负责林业、交通(铁路护路)、民政(未成年人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 分管民政办、林业站、劳保站、道交站。 联系县溪火车站。 联系兵书阁村。
负责人:杨巍
地址:县溪镇人民政府老办公楼101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0745-8415449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息安全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协助管理派出机构人员。督促落实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简介:
负责人:吴志豪
地址:县溪镇人民政府老办公楼102、103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0745-8418669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简介:
负责人:杨雪萍
地址:县溪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0745-8415534
工作职责:负责公共服务等综合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简介:
负责人:粟新鸿
地址:县溪镇人民政府老办公楼101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18874517040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和管理、林业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简介:
负责人:欧群
地址:县溪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18374515141
工作职责:负责“六办”及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派出(驻)机构人员入驻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开展便民服务(乡镇本级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和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协调优化营商环境事务,集中受理和办理(代办)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管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简介:
负责人:杨春熙
地址:县溪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19118518786
工作职责: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理信息采集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文艺演出、文化市场、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生态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基础数据采集、创业就业、申诉维权、信息宣传等事务性工作,协调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工作。
简介:
负责人:杨光拯
地址:县溪镇人民政府林业楼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15115213078
工作职责:为农村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动物防疫、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经营管理服务;承担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服务性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利设施防洪保安、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移民开发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负责扶贫开发的事务性工作。
简介:
负责人:杨智
地址:县溪镇人民政府林业楼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17267010889
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协调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村镇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市场秩序、农业、河长制、路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简介:
负责人:杨于科
地址:县溪镇人民政府老办公楼206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13657453126
工作职责: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和武装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简介:
负责人:
地址:县溪镇人民政府老办公楼106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0745-8418018
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署和精神,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和促进本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制定镇纪委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总结,经常督促检查。指导本镇违纪违法案件调查。接待和处理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部署。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简介:
负责人:杨雨芝
地址:县溪镇人民政府老办公楼202、203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0745-8416352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执行预算、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编制年度镇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和监督各项预算内外财政收支活动。管理全镇会计工作。负责全镇补贴农民资金核实,资料输入,资金管理发放等工作。加强对村财务镇代理的收支管理、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
简介:
负责人:尹泓泽
地址:县溪镇人民政府老办公楼104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18975078550
工作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简介:
负责人:苏维群
地址:县溪镇人民政府林业楼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办公电话:13607455045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以及征地后实施和补偿安置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权属复更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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