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职责
(一)镇党委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和事业机构站、所、中心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镇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镇人大主席团
1、负责本级人大代表大会会议的准备工作。确定会议召开日期,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拟定会议议程草案和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草案等,提请预备会议通过;会议有选举议程的,负责拟定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通过。
2、负责将本级人大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3、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大会代表和邀请在行政区域内居住或者工作的上级人大代表大会代表,评议镇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国家机关驻本行政区域的办事机构的工作。
4、负责报请县级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本级人大代表大会换届设立的选举委员会。
5、办理依法应由主席团办理的其他事项。
(三)镇人民政府
1、执行本级人大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并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镇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
1、组织当地各级政协委员和工作对象学习时事、政策、法律法规和政协统战理论,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
2、围绕本区域内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视察活动,通过撰写调查报告、提出提案、建议等,帮助党政部门改进工作,推进民主科学决策;
3、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当地各界人士的思想工作和民族宗教团结工作,及时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做好当地在外知名人士和港澳台胞、海外侨胞的联络、联谊工作,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发动当地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为本地四个文明建设办实事、做好事;
5、广交朋友,培养、举荐党外能人,维护政协委员的合法权利;
6、完成上级政协和当地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因地制宜设置镇机关内设机构。根据本镇实际,县溪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等3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协助书记、镇长掌握全面情况,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党政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和检查工作;
3、负责信息队伍的管理,搞好综合情况反映上报工作;
4、当好参谋和助手,了解、反映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参与四个文明建设;
5、接受居民来信来访,对居民反映的有关问题督促整改,及时答复,做好特色工作和典型宣传;
6、搞好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和编写简报;
7、做好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工作、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8、负责值班工作、机关大楼的管理、车辆管理、文印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各村(居委会)加强印章管理、档案管理、财物管理和信息化工作;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本镇综治维稳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考评管理办法,定期通报综治维稳情况,定期开展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不安全因素和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和预测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新动向,为镇党委 、镇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本镇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分流、化解,主持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并为年度考核提供有关依据;
3、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4、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综治维稳信息;
5、加强对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信访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对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多发的村(居)、部门和单位,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综治维稳各项工作措施;
6、负责组织对有关人员的培训、指导、教育和管理工作;
7、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做好普法工作;
8、及时制定完善维稳应急预案,做好维稳、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合署办公)
其主要职责附后(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职责)
五、直属事业机构
县溪镇设置镇事业站、所、中心6个。
(1) 农业服务中心(加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动物疫病防控站、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牌子)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订、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农业技术专业培训,搞好农业知识、农业执法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落实专业技术推广措施,为农业劳动者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做好农业科技成果宣传,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查,农业行业标准规划拟定,农产品质量认定等工作;
2、负责本镇农村集体资产法规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农业产业化规划和政策实施,农业行业协会管理,农村财务制度实施等工作;
3、多种经营的管理、指导,引进多种经营技术和品种;
4、负责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指导工作;
5、负责本镇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管理、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指导、畜牧水产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畜牧水产技术培训、畜牧水产职业技术鉴定、畜牧水产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渔业环境管理、鱼药鱼料质量监测、渔业技术服务;
6、做好重大畜禽疫病监测畜禽疫病预防和扑灭工作;
7、做好各种涉农补贴的发放以及涉农保险和理赔工作;
8、做好各类农业资源的普查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农业方面的环保;
9、协调涉农方面的矛盾和纠纷工作;
10、承担本镇防汛抗旱工作,编制上报各种防汛抗旱的具体方案,及时分析掌握和上报旱情、汛情,按照设计方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实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做好有关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推广防汛、抗旱新技术,提供防汛抗旱机具及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服务;
11、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2)林业工作站。其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提供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
3、负责本镇林木林地权属的登记、发放和动态管理、林权流转管理、林权抵押管理;
4、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
5、收集、发布林权流转交易、林权证抵押、市场交易行情等相关信息;
6、负责本镇林权林地纠纷调解处理;
7、负责境内木材、竹材等林产品外运证件的办理;
8、依法对境内外运木材、竹材等林产品实施检疫,签发检疫证;
9、负责本镇范围内的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绿化费和义务植树统筹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10、负责苗木新品种和林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推广;
11、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城镇规划、村镇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拟定本镇区域内的总体规划(含专业规划)、村镇建设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法律规定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组织论证、审(报)批和实施管理;
3、指导和管理本镇区域内的村镇建设和各类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全镇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
4、为本镇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建筑项目提供技术服务,负责村镇农(居)民建房的审批、现场查看、审核报批、放样、跟踪管理、竣工项目的验收等工作,并按管理权限负责镇村建设“一书一证” 核发工作;
5、组织检查全镇范围内城镇规划的执行情况,加强规划、建设的执法工作,全面负责本镇区域范围内的各类违反城镇规划的行为;
6、为本镇区域范围内的房屋进行产权登记;
7、负责受理人民群众与规划、建设工作有关检举的处理工作;
8、负责本镇综合交通规划与咨询,城市道路系统规划与咨询等工作;
9、负责镇村河道环境卫生工作以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本镇农村环境保护与管理;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4)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劳动就业岗位推荐;
2、承担处理劳动保障监察事项,调解劳动关系争议;
3、失业、低保人员调查;承担办理社会保险事务,参与社会保险扩覆事项;
4、做好残疾人、特困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救助救济工作;
5、搞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及老年人服务、辖区内文化体育活动等社会服务与保障有关工作;
6、承担本镇食品药品监管,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管理服务;
7、协助做好本镇的扶贫开发及培训工作;
8、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5)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文化、艺术、新闻、影视方面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利用文化、宣传阵地,对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
2、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读书活动和电影、录像放映活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民族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负责本辖区内文艺、新闻通讯业务的培训;
3、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文物宣传和保护,指导村委会、居委会文化室工作。受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本区域内的文化市场、文化个体经营户和新闻出版业务进行管理;
4、负责本区域内的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广播电视覆盖工作,抓好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建设,发展电视用户;
5、负责转播中央、省、市、县广播电视台节目,拓展广播电视业务;
6、负责本区域内广播电视稽查工作,取缔、制止、处理非法销售广电器材、非法安装、私自建台;负责本区域内文化行业经营工作,实施以文养文;
7、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及本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8、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燃气、道路等公用事业方面由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公用设施项目的监察;
9、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党委、政府落实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与考核;
2、进行基本国策和国情的宣传教育,办好镇、村两级计划生育人口学校,营造优生优育、少生快富的社会环境,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3、抓好镇村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积极推进“三结合”和“村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完成计划生育各项任务;进行调查研究,并搞好统计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的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计划生育统计台帐制作和管理;
4、落实节育措施和查访工作,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围绕生育、不育、节育等环节,搞好计生优质服务;
5、协助做好计生协会工作,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实现“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搞好服务、形成风尚”的工作目标;
6、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745-8415449(兼传真)
办公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县溪镇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418501
电子邮箱:tdxxzzf@126.com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简介
县溪镇位于通道侗族自治县北部,自宋崇宁元年建县至1958年,一直为通道县城所在地。焦柳铁路、209国道、通黎公路贯穿全境,沅水支流通道河与播阳河交汇于此。全镇总面积320.5平方公里,下辖19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28520人。辖区内有通道二中、通道三完小、卫生院、铁路、供电所、派出所、邮政、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火车站、汽车站等驻镇单位。
1934年12月12日,中国工农红军在这里召开临时紧急会议,作出了转兵西进的正确抉择,从此县溪便成为了中国的转运福地。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单位大力支持下,我们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目标,以发展红色文化旅游为抓手,以基础建设为重点,走出了以旅游为龙头,产业融合、产城融合的特色小城镇发展之路,县溪这座千年古城正在焕发出勃勃生机,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城镇及农村面貌的巨大变化,群众生活环境和生活水平极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