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 洪江市 审计局

  • 机构简介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审计局
负责人:杨立军
地址: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雪峰大道(洪江市人民政府东北侧约10米)洪江市审计局大楼
办公时间: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雪峰大道(洪江市人民政府东北侧约10米)洪江市审计局大楼
办公电话:0745-7736118
工作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怀化市委、怀化人民政府、洪江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审计政策,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的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人民政府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直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
1.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怀化市委和市政府、洪江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
2.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5.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6.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我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7.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简介
洪江市审计局是洪江市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履行维护全市财政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廉政建设的综合性经济监督职能。下设8个职能股室(中心),共有在职干部职工28人。
根据《中共洪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江市司法局等4个政府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办〔2019〕16号)文件精神,设立洪江市审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兼任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秘书股)、建设项目审计中心、重大项目与政策跟踪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税收共治、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高新区建设和发展、人事、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城市创建、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政府工作报告、督查督办、史志、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卫生健康、公共节能、防范重大风险、办公用房、档案、保密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财政金融和社会保障审计股、行政事业企业外资审计股、财务、平安建设、禁毒、信访、武装、应急管理、移民、涉农领域、团委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法制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法治洪江、法规审核、内审、审计统计、审计整改、检察建议、工会、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科协、双联帮扶、统战等工作。
负责人:邓何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医保、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把关等工作;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管理审计事业经费,对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和工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建立有关审计监督对象的数据库;负责制定、调整、下达中长期和年度审计计划,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负责办理授权审计计划并检查完成情况;负责全市审计统计工作并对统计数据进行定期分析研究;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收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审计系统“金审工程”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简介:
负责人:段青玲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初步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代理、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工作人员;指导、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培训内部审计工作人员,为内部审计人员提供业务咨询;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和跟踪落实;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的整改;负责审计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研究和协调审计执行的相关问题;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简介:
负责人:韩娟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组织审计实际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及其直属单位资产、负债和损益。
简介:
负责人:尹彰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组织审计市直相关部门及所属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情况和相关绩效情况;组织审计我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及相关绩效情况。
简介:
负责人:李蓉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组织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承担经济责任审计中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简介:
负责人:李蓉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市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简介:
负责人:易武平
地址:
办公时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间为15:00-18:00)
办公电话:0745-7736118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对重大项目的稽查审计,对市级政府性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市直有关单位、乡镇落实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实施跟踪审计。组织审计政府性投资、以政府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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