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段青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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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初步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代理、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工作人员;指导、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培训内部审计工作人员,为内部审计人员提供业务咨询;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和跟踪落实;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的整改;负责审计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研究和协调审计执行的相关问题;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