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 中方县 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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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
负责人:刘远宏
地址:中方生态城玫瑰路2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
办公电话:0745-2812369
工作职责
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范、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上级核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措施,监督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本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废弃化学品、危险废物、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
9、协调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督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同级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贯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提请问责。
10、统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
12、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市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怀化市中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负责本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受理和办理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负责生态环境信访维稳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县级执法事项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县级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三、怀化市中方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责
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承担辖区范围内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农业面源等环境污染调查、统计与分析研究。
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
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湖南洪江人,1995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文化。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党建和行政工作。负责财务、人事工作,环境监察、环境执法、环境应急、安全生产、环境信访、调纠维稳、环保专项行动,“碧青蓝”,环保新闻发言,分管环境监察大队、财务人事股、驻中方县工业园环保工作站。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安全生产,并实行“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
负责廉政建设、政风行风、机关效能、党建群团、考核督导、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绩效考核、脱贫攻坚和环保督察工作,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环保环境宣传教育、旺市融城、精神文明创建、信息公开、政务督查、档案管理、节能降耗、公务车辆管理、保密、文明行业(单位)创建、妇女、青年、关心下一代、计划生育等工作,组织环境质量监测,对污染源例行、监督、委托、信访等各类环境监测工作,环境监测队伍与能力建设,国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工作,协助余辉管理工程项目申报与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党支部、工会、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安全生产,并实行“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负责环评审批、环境评估、环境规划、招商引资、环保产业、环保学会、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生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县政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绿色系列创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三城”同创、生态文明建设与改革等工作,分管环评股、政务服务股、法制股、生态办。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基层党建、安全生产工作,并实行“一岗双责”。
负责人:杨彬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2812369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及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和重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负责后勤管理服务,组织安排公务接待,组织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公务车辆调度,组织执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电、档案、保密、安全保卫,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文件、文稿与综合信息的起草印发。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办理,承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协助局党组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和政治思想工作,做好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全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在职人员培训教育等有关工作。负责局财务工作,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承担局资产管理;负责指导全县重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负责县环境科学学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全县涉外环境保护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简介:
负责人:周维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7377751301
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要送其他股室审核,或者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校工作;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参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环保审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审核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治理工程及时完工,对口衔接由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简介:
负责人:杨浩然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7377751281
工作职责:拟订本县环境保护规定和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本县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审查环境执法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预审工作和环境保护诉讼应诉工作;宣传党和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简介:
负责人:刘秋银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7377751285
工作职责: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污染以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等专题性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规划,建立有关监督和保障制度;负责指导全县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污染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工作;负责全县辐射防护、辐射污染防治工作,对电磁辐射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并监督实施危险废物经管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承办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许可工作;负责污染减排工作,落实省、市、县各项减排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全县减排责任制的督查考核;负责工业企业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试点管理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和产品,开展清洁生产的推广等工作;归口管理环境保护统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归口管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归口申报和管理国家、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为民办实事,县域经济考核、新型工业化考核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创建工作,指导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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