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 中方县 民政局

  • 机构简介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民政局
负责人:曹曼宁
地址:中方县银杏路1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2811811
工作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方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怀办〔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方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关于职责调整
   (一)将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及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将救灾职责及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三)将县老龄工作办公室相关职责划入县卫生健康局。
   (四)将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五)将救灾物资储备相关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第四条  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调整后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县民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监督管理上级民政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团体;监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活动,查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相关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分配方案,并加强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农村敬老院及五保之家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城乡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负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
    (五)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县乡镇及其以上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与邻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六)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本县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七)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姻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革命老区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协调。承办革命老区的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宣传教育及老区开发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审核资金的监督管理。
    (九)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执行全省、全市福利设施的标准,承担县级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的认定审批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申报,对全县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负责指导县福利院的建设和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县社会工作计划、制度草案和发展规划、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负责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跨省、市及周边县(市、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送工作;负责协调流浪到本县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救治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指导、监督全县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三)负责民政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收养登记方面的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严格把关收养人的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收养登记证书,对后续的收养关系状况进行监督与管理。县公安局负责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负责收养登记后办理落户手续。县卫健局出具收养人生育状况证明,负责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负责指定医疗机构出具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县司法局负责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以及其他相关公证。
    2、关于救助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流浪到我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劝离、护送等工作,依法查处非正当乞讨行为,严厉打击以乞讨为掩护的违法犯罪活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确定定点收治医院,做好救助对象中危重病人、传染性病人、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对定点医院的治疗过程进行监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劝离、护送等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有影响或占据公共设施、场地等情形进行制止和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配合做好救助对象的返乡工作,提供交通工具。
     3、关于殡葬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经营性陵园、公益性墓地、殡仪馆等骨灰安放设施建设的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制止和处理违反殡葬规定的行为。县林业局依法对申请建设公益性墓地、经营性公墓所需要占用林地,予以审批;如有立木蓄积的,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对占用林地建设、扩大墓穴占地面积或乱葬乱埋的,进行依法查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生产(制作)、经营(销售)丧葬迷信用品,火葬区内生产(制作)、经营(销售)土葬用品或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制作)、经营(销售)丧葬用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公墓等殡葬配套设施用地进行审批,并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占用耕地建坟,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进行查处。
     4、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组织人事、党建、宣传、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未成年保护、关工委、福利彩票发行、流浪乞讨救助、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党风廉政(含作风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专干彭春春兼中心组学习秘书)、安全生产、招商引资、重点民生实事、真抓实干、发展六仗、卫生健康(含传染病防治)工作。分管人事股、党建办、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救助站、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县社会福利院。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财务、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婚姻登记、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全面深化改革、民族团结和统一战线、优化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建设(含行政执法)、打击传销、老干、青年、妇儿、计划生育工作。分管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婚姻登记中心、行政审批服务股。
正科级干部
负责武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含反邪教)、信访维稳、国安、禁毒、法治、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纾企帮困、基建项目工作。分管禁毒办、扫黑办。
工会主席
负责工会、办公室、保密、高质量发展、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绩效评估、四城同创、鹤中一体化、档案数字化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股、老区办。
负责人:向荣侠
地址:中方县生态城银杏路19号民政局204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5774249763
工作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议组织、车辆管理、机关保密、安全保卫、新闻宣传、综治维稳、信访接待、房产、局机关基本建设及后勤事务等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负责各股室的协调和爱国卫生工作;负责民政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制定全县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与上级民政系统网上信息的传递;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局机关局域网;负责维护、更新、完善县民政局公共信息网和微信平台建设。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年检、人员编制、人员调动、考核奖惩、教育培训、职称评聘、工资福利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办相关部门要求的重点对象人员管理、出国(境)管理、事项报告等工作;指导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系统人员培训规划;指导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及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介:
负责人:蒲璐璐
地址:中方县生态城银杏路19号民政局302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8107455870
工作职责: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工作;制订民政事业费管理细则;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编制民政事业统计报表;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
简介:
负责人:刘灵军
地址:中方县生态城银杏路19号民政局206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3157222052
工作职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承办全县社会组织的管理规划、发展培育;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督工作,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业和非法社会组织;承担社会组织的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简介:
负责人:李敬
地址:中方县生态城银杏路19号民政局202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8007451521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低保、临时性生活救助、特殊人群救助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有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性生活救助、特殊人群救助等资金分配及资金收支的统计和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性生活救助、特殊人群救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审批工作,负责本县城乡低保、临时性生活救助、特殊人群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管理,统计上报有关社会救助情况和数据。
简介:
负责人:金英子
地址:中方县生态城银杏路19号民政局208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3100219040
工作职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有关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拟定地方性政规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参与拟定全县残疾人相关扶持政策。
简介:
负责人:叶建伟
地址:中方县生态城银杏路19号民政局404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5115218884
工作职责: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养老业务培训;制定本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简介:
负责人:杨艳
地址:中方县生态城银杏路19号民政局306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8274501007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有关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定地方性政策、制度并宣传贯彻,贯彻执行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监督福利彩票的销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地方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简介:
负责人:廖凡
地址:中方县生态城银杏路19号民政局403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7774556232
工作职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实施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法规政策;指导乡镇政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负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研究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改革建议,申报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承办乡镇以上行政区域变动的申报工作;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协调处理边界争议;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制定发布标准地名,监督检查地名的使用;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事项;组织并检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负责革命老区相关工作事宜。
简介:
负责人:曾阳平
地址:中方县便民服务大厅3楼民政窗口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5526177666
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人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它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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