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机构简介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人:李慎鹏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北路100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2713359
工作职责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拟定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市级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指导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和规划展示工作,负责本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市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市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与交流,拟定全市对外合作的自然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根据市委授权,对市以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统筹城乡规划、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建议,强化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负责组织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审查及报批工作。承担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其他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可行性论证。承担全市历史文化名城相关审查报批和监督工作。
(十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建设用地和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市本级规划批后监察管理工作。参与城乡勘察和市政工程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的管理。指导城市规划专业执业资格管理。
(十八)负责“一体两翼”规划区内芷江镇、罗旧镇、公坪镇、中方镇、牌楼镇和桐木镇规划编制指导、规划控制和规划实施的监督。
(十九)承担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信访科、综合科、法规科(督察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村镇规划科、用地规划管理科、工程规划管理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征地拆迁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测绘科、财务科、人事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重点项目保障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45-2713359 地址: 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北路100号
简介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怀化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原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局合并组建。
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局全面工作;主持局党组工作;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后勤管理、综合治理、保密机要、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政务公开、人事管理服务、绩效考核、财务与资金运用、综合研究、重大改革、乡村振兴、机关党建、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牵头负责全局意识形态、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省政府真抓实干督察激励、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企业帮扶、部队和国安相关工作。 分管办公室、人事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财务科、综合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信访科。 联系局工会联合会。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村镇规划管理、耕地保护监督;牵头负责田长制、市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国土空间规划科)工作。 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科、村镇规划科、耕地保护监督科。 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负责全局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督察整改、“洞庭清波”工作。 分管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安全生产办公室。 联系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市地质学会。
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负责纪检监察和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建设用地管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执法监管工作。牵头负责月清“三地两矿”、重点项目管理、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法规科(督察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征收拆迁管理科、重点项目保障服务办公室。 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分局、直属一局。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地产管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土地储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牵头负责河长制、林长制、“交房即交证”改革、土地出让税费清缴、市空间规划委员会土地管理专委会办公室(设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科。 联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
总规划师
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政务服务、用地规划管理、工程规划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地理国情、科技发展、卫星技术应用)工作。牵头负责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协调处理、创建森林城市、创建园林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市空间规划委员会城乡规划专委会办公室(设工程规划管理科)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服务科、用地规划科、工程规划管理科、国土空间测绘科、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 联系市自然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市测绘学会。
负责人:陈杰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2713359
工作职责:(一)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专题会议以及局领导出差考察、会见会商等会议、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局政务日常值班。负责起草局工作规则。组织协调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提案、建议的答复工作。 (二)负责重大事项和局重点工作的督办落实。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省自然资源厅和市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和局会议决定、文件部署、领导批示等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组织拟订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并督办落实。负责局内有关重要情况的报送或通报。 (三)牵头拟订局公文处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机要文件和其他收文的登记、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公文审核和公文质量的监控工作。负责局党组印章、局行政印章、局办公室印章及局长签名章的管理和使用,审核各科室、各单位印章刻制。办理局介绍信。 (四)拟订局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组织新闻发布,开展政策解读和会议活动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舆情及市长信箱的监测和处置工作。受理并审核新闻单位的采访申请,组织开展采访活动。指导协调局门户网站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局所属简报、新媒体管理等工作。负责报送自然资源政务信息、编辑动态等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和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新闻宣传工作。 (五)负责安全保密工作。拟订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保密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定密管理、网络保密管理、涉密人员管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保密检查等,指导保密技术防范工作。承担局机关档案的接收、登记、管理、利用及数字化等工作。监督指导局直属单位档案工作。负责局史志年鉴工作。 (六)牵头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拟订局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七)牵头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后勤管理和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九)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办公室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丁涛峰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2386971
工作职责:(一)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接收和办理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二)对信访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工作建议。 (三)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信访工作。 (四)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信访科是负责受理处置群众来信来访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龙艳魁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2717007
工作职责:(一)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战略,指导和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专项发展战略的研究制定。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和评估实施情况。组织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重大问题调查研究。 (二)负责牵头起草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工作形势分析、工作经验材料等重要综合性文稿。 (三)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调研工作,负责调研成果的总结和协调组织调研成果的运用。负责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改革重大课题研究。拟订并协调推进局全面深化改革规划和年度安排。协调指导相关改革试点示范工作。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四)承担局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指标。开展统计分析,发布综合统计信息。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形势分析。 (五)负责牵头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智库和专家库建设工作。 (六)统筹负责局乡村振兴工作。联络协调局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 (七)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综合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发展改革、综合调研、综合统计、综合文稿起草等综合业务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许卉婷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2711750
工作职责:(一)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立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法律顾问对接管理工作。 (二)承担有关自然资源和规划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工作。组织提出对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意见,承担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三)开展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含行政公益诉讼)相关工作。负责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申请组织听证工作。 (四)负责市本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合同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 (五)协助司法机关预查封、解除预查封不动产权和查封、解除查封矿业权。 (六)牵头推进全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七)负责依法配合开展土地出让税费催缴工作。 (八)负责指导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工作。 (九)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法规科(督察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查、立法协调、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听证和法制审核工作,开展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肖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一)贯彻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规划和计划。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计分析评价的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计与成果分析评价。组织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应用平台。负责监督调查监测成果质量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二)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监测的内容与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和动态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特殊用地调查。 (三)贯彻实施水、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的内容与指标体系,组织实施水、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承担应急监测及重点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题监测。负责遥感监测数据的采集、生产和共享应用。 (四)指导监督全市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矿产、湿地及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等各类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负责由市级承担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实施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农房等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不动产登记窗口运行,登记代理人中介机构和人员。 (六)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的权籍调查、测绘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权籍状况普查。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 (七)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政策,指导监督全市权属争议调处及实施农垦、供销社用地等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重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监督管理登记专用印章、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的使用。指导督促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登记机构和队伍建设。 (八)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黄文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2713073
工作职责:(一)贯彻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产管理政策。负责执行统一行使所有权、统一行使委托代理、统一规划使用、统筹市场化配置规则,统一落实所有者权益的普遍性政策规定等。 (二)组织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报告制度。 (三)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负责土地供应,承担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实施,土地出让招拍挂组织实施。承办中央、省在怀单位和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四)负责依法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 (五)负责开展怀化市空间规划委员会土地管理专委会相关工作。 (六)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赵湘秦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一)贯彻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开展示范县市区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创新示范工作。 (二)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三)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等级和价格监测。承担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全市自然资源评价评估中介机构和人员。 (四)拟定建设用地管理和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 (五)负责自然资源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处置工作。 (六)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及自然资源市场监测监管工作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谢高青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2716065
工作职责:(一)贯彻实施推动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 (二)组织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拟订全市空间管控约束性指标和强制性要求。组织编制重点区域和跨县级行政区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负责市本级中心城区城市风貌管控。拟订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的有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 (三)承担需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核、报批工作。统筹承担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市域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城关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 (四)贯彻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的政策,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指导全市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对重要控制线和重点区域进行动态监测。 (五)组织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层面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修改、审查、报批和协调工作; (六)承担全市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审查和监督工作。 (七)承担怀化市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八)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国土空间规划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周玉萍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一)负责所辖县市区除城关镇之外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审核和报批工作。指导和监督所辖县市区除城关镇之外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备案工作。 (二)拟订全市乡镇和村庄规划有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 (三)统筹开展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涉及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 (四)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村镇规划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乡镇和村庄规划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王行安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2720010
工作职责:(一)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管理; (二)组织市本级城区详细规划层面相关专项规划及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审查、报批和协调工作; (三)统筹规划技术研究工作,组织编制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概念规划,组织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四)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成果管理,组织拟订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五)指导和监督县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六)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用地规划管理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乡规划管理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全斌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2713097
工作职责:(一)负责建设工程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方案的审查、公示、审批;负责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批。 (二)负责建设工程放线、验线和规划核实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批后违法规划认定工作。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三)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参与其他相关规划的编制和审查。 (四)牵头开展我局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和房地产信访问题集中化解工作。负责联络对接市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和市房地产信访问题集中化解办公室。 (五)指导各县市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六)承担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城乡规划专委会和技术审查会相关工作; (七)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工程规划管理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市本级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胡益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2712518
工作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 (二)拟订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考核。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选址核查和实施方案批复。 (三)贯彻实施国土空间区域准入政策。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用途管制政策。承办新增建设集体用地和农用地转用审查、汇总、资料组卷上报工作。承办临时用地许可工作。承办集体农用地备案工作。 (四)贯彻实施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管理办法。拟定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指导和监督县市区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组织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反馈和纠错机制。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监督考核。 (五)负责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工作。 (六)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张清平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一)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参与拟订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政策措施,指导县市区制订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标准,监督土地征收征用实施。负责协调土地征收政策与移民安置政策、社会保险政策的衔接。 (二)负责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相关公告的起草和审核。负责征收任务书的起草和下达。负责征收安置资金的协调归集。 (三)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征收拆迁管理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和指导联系市本级集体土地上征收安置工作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姚建新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2292207
工作职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贯彻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制度,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方案。 (二)承担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生态修复政策宣传和创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三)负责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指导县市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修复政策制度。承担矿业遗迹保护工作。指导县市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生态修复和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五)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
负责人:黄峥嵘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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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一)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牵头协调耕地保护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组织落实市人民政府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有关工作。 (二)统筹、指导、监督县市区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补划和保护工作。贯彻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的政策措施与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县市区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补划和保护工作。负责耕地保护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三)统筹、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库的管理。负责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核实认定。监督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承担跨区域补充耕地市内统筹有关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内统筹补充耕地实施。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核检查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四)统筹、指导、监督耕地进出平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土地开垦利用工作。负责临时建设用地复垦方案审核批复,对临时用地复垦、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 (五)牵头开展非农化专项整治工作。 (六)承担市级田长制办公室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安排部署、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田长制具体实施工作,落实市级田长确定的工作事项。负责指导下级田长制工作开展。 (七)耕地保护监督信息平台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耕地保护监督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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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一)贯彻实施全市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政策和制度。编制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指导全市地质工作,管理全市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负责项目计划管理和汇总分析地质勘查成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三)承担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组织协调、评估考核、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大地质勘查专项并指导实施。管理市、县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指导商业性地质勘查技术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 (五)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地质勘查管理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张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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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一)贯彻实施矿业权市场管理政策。指导全市矿业权市场建设。负责矿业权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 (二)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战略、政策,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矿产资源规划,指导和审核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 (三)负责探矿权管理工作。承担勘查许可证核查上报工作。 (四)负责采矿权管理工作。贯彻实施采矿权管理政策、标准、规范。负责组织市级发证采矿权出让和审批登记发证。 (五)组织调处市级发证矿业权重大权属纠纷。 (六)贯彻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指导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现状调查,负责全市储量数据库建设。监督管理矿产工业指标。 (七)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贯彻实施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价及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组织指导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信息查询。组织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指导开展异常名录管理。负责采矿权范围实地核查工作。 (八)负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 (九)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陈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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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45-2714655
工作职责:(一)牵头负责“多测合一”改革工作。 (二)贯彻实施基础测绘管理政策和制度。制定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建设和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三)贯彻实施测绘行业管理政策和制度。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承担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和测绘执业资格注册审核。组织测绘市场监督检查,监督管理测绘质量,组织测绘质量全市监督抽查,负责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指导测绘行业统计工作。 (四)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组织实施市内基础测绘等重大测绘项目。组织协调自然资源监管的测绘技术服务支撑。 (五)开展市本级基础测绘、数字(智慧)城市和城市实景三维建设,指导县市区开展基础测绘、数字(智慧)城市和城市实景三维建设。 (六)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审核基础测绘成果和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负责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监督实施地理信息成果汇交,承担全市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指导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档案管理与利用。 (七)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与应用。负责全市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统一获取、处理、提供。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协调促进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承担测绘地理信息军民融合及区域协调发展工作。 (八)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和管理向社会公开出版发行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组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 (九)贯彻实施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建立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控体系。 (十)牵头负责市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统筹管理自然资源大数据建设,负责自然资源数据集中统一管理,负责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数据库建设。 (十一)组织落实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科技发展政策。负责科学数据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国土空间测绘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国土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刘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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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45-2711399
工作职责:(一)拟订局财务、资产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有关预算、绩效管理、财务监管、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基金管理的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专项收入征管工作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和依法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税费收缴工作。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协同提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领域重大备选项目。 (三)负责部门预算及预算执行工作,组织编制、批复部门预算,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估、监控和评价。 (四)负责部门决算、政府财务报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会计基础业务等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 (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基本建设、重大装备及重大专项等投资。 (六)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财务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财务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雷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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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45-2711087
工作职责:(一)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干部选拔任用、人员调配、干部退休、工资待遇、个人绩效评估等公务员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开展市管干部有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局和局属各部门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二)承担局管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局管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和退休、岗位设置和异动、工资奖金、个人绩效评估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局管单位干部人事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和局管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局管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审核工作,负责局管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督促指导局属二级机构人员聘用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和局管单位干部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组织对选人用人工作和执行干部监督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管理干部人事档案。 (五)落实全市自然资源对外人才合作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自然资源对外人才合作与交流事项。负责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工作。 (六)牵头干部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 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职责: (七)宣传中央、省、市有关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局直属单位贯彻落实。组织退休干部工作调研。负责退休干部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局直系统退休干部工作人员培训。 (八)负责退休干部生活福利、医疗保健、住院探视、走访慰问,协助家属办理丧葬和善后事宜等服务管理工作,帮扶特殊困难退休干部。承办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干部荣休仪式。 (九)组织退休干部开展经常性文体活动。组织退休干部参加上级机关和国家、省、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等举办的文体活动。负责老年活动中心的日常管理。 (十)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人事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管理人事、人才与教育培训、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和牵头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陈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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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一)组织协调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负责市本级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审核、审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工作。 (三)负责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 (四)承担局行政许可事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局组织或参与其他单位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 (五)负责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局政务窗口。 (七)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行政审批服务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筹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政务服务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温博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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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一)组织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的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局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局直属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承担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和文书工作,负责局党建宣传、党建研究、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局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党员发展和教育、基层党组织换届报批、党费管理、党内统计、党务培训等工作。领导局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 (四)拟订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上级巡察的统筹对接与联络服务工作。 (五)受理局直属机关党组织和局全体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协助开展局直属机关科级及以下人员纪律审查、案件审理及处分工作。提出局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意见。 (六)牵头负责民族、宗教相关工作。负责局统一战线、民主党派联系等相关工作。 (七)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纪律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助市纪委市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负责人: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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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一)承担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和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措施建议。对局直属机关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优化营商环境大检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优化营商环境巡查。负责受理和调查核实涉及我局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 (四)拟订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负责组织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考核工作。 (五)参与研究市自然资源系统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中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 (六)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统筹开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负责人:许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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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一)承担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牵头组织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核查,按规定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并组织落实。 (三)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和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建议。对局直属机关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巡查。组织协调自然资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自然资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五)拟订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考核办法、考核细则。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工作。 (六)参与研究市自然资源系统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七)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安全生产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统筹开展局安全生产工作,并牵头组织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环境问题的处置工作。
负责人:杨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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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重点项目保障服务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统筹开展对全市重点项目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保障服务工作。 (一)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点项目保障服务各项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市重点项目保障服务重大政策、措施建议。 (二)拟订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年度重点项目保障服务工作要点、考核办法、考核细则。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年度重点项目保障服务目标管理及考核工作。 (三)组织协调重点项目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保障服务工作,对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局直属机关落实重点项目保障服务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参与研究市自然资源系统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和资金投入涉及重点项目保障服务的相关工作。 (五)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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