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剑

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负责纪检监察和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男,侗族,1971年8月出生,湖南新晃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文化。

工作经历

 1986.09--1990.07  长沙农业学校植物保护专业中专学习;
 1990.07--1993.09  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局中寨中心农技站干部;
 1993.09--1995.07  湖南省委党校民族干部专修科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5.07--1995.10  新晃侗族自治县种子公司干部;
 1995.10--1997.10  新晃侗族自治县天堂乡副乡长; 
 1997.10--1998.09  新晃侗族自治县督查室督察员(副科级); 
 1998.09--2001.01  新晃侗族自治县督查室副主任;
 2001.01--2004.02  新晃侗族自治县方家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4.02--2006.03  新晃侗族自治县步头降乡党委书记;
 2006.03--2008.12  新晃侗族自治县方家屯乡党委书记;
 2008.12--2012.11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
 2012.11--2013.01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
 2013.01--2016.08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6.08--2016.11  新晃侗族自治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人大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6.11--2021.07  新晃侗族自治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1.07--至今     怀化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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