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凤凰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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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人:杨正敬
地址:凤凰县民俗园政务服务中心5楼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电话:0743-3226262
工作职责
(一)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城镇物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相关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下达和监督管理。指导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及后续管理。
(三)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
(四)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拟订和发布我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工法、地方定额以及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拟订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五)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和监督房地产市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测绘及核查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政府购买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服务及物业管理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贯彻国家、省和州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章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全县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拟订城乡建设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及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九)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指导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指导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组织拟订全县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建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十一)负责推进全县城镇减排工作。组织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十二)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住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住建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和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开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工作,主抓党建党务、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抓党建党务、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工作,主抓财务、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施工图审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划编制、行政执法、农村危房改造、自建房专项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统计等工作。分管计划财务股、政策宣教法规股、党建办、建筑节能与科技股、勘察设计股、村镇建设股及局系统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和扫黑除恶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长
负责监督指导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等工作,按上级纪委监察委要求抓好各项工作
副局长
主抓全局安全生产和消防、人事人才、综合治税、乡村振兴、五个文明绩效考核、文明单位创建、建议提案办理、园林绿化、疫情防控、燃气、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棚户区改造、查非纠违、美丽湘西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股、燃气办、住房保障股、档案室和绿化站。负责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和扫黑除恶工作。
总工程师
主抓项目申报、招投标、建筑市场及建筑质量安全、城市市政、海绵城市、给排水、网格化管理、商砼及预制产品生产加工、5A景区创建、路灯亮化等工作;分管城市建设股、路灯所、县建筑施工管理站、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凤凰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凤凰首创污水有限责任公司、凤凰首创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县建筑市政工程公司、县建筑公司、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和扫黑除恶工作。
工会主席
主抓工会、共青团、老干、关心下一代、统战、妇女、儿童、信访、扫黑除恶、禁毒、武装、计生、卫生、民族团结、综治维稳等工作。联系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3-3226262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主抓协调、迎检、接待、文件收发、资料归档、党报党刊征订及分类、来人来访、上传下达、文印、车辆管理、办公用品、考勤、会务等工作,负责文件办理、信息上报、印章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对外宣传、文件单位创建、建议提案办理、节约型机关创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安全保密、重点项目、民生实事、目标管理、全面深化改革、优惠政策落实、五个文明绩效考核、网络问政、信息公开、网评员、“互联网+监督”卫生、妇女、统战、民族团结等工作
简介: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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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局(办)各项资金管理。会同相关科室调配年度各项资金并监督执行,负责局(办)机关政府采购管理,负责局(办)系统与局(办)机关年度部门预算、年终决算及局(办)财务工作,并监管国有资产,参与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和产业经济政策研究,指导监督局(办)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和国有资产管理。
简介: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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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局(办)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各类保险基金政策核实、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统计
简介: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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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农村危房改造、传统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振兴等工作
简介: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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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城市工作、城市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维修管理
简介: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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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的计划申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资金监管及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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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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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依法行政、法律法规、规范性问和合同审查、权力和责任清单、普法宣教、互联网+监管、“放管服”和县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执法
简介: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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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无障碍建设、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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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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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燃气行业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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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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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住建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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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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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信用平台管理统计及政务中心住建窗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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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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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路灯维修、维护、古城夜景亮化
简介: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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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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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房地产政策及法律法规提供保障服务,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政策,对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商品房销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商品房网签提供技术服务。协助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的信息系统建设、更新和管理,承担保障性住房的日常营运和后续服务。协助主管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提供服务,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的指导和考核,提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建议,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指导,为辖区内物业服务投诉的调查处理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提供保障服务。为本县房屋危房鉴定提供保障服务,为房屋白蚁预防、灭治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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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市政及建筑房屋质量、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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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全县房建市政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办理、造价、标后稽查、四上企业入规、实名制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建筑市场行为管理等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拟订阶段性和年度绿化建设计划,报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推广引进园林种植管理先进技术和树木、花草优良品种,城市公共绿地、街道绿地的建设、养护和日常管理;负责城市单位庭院绿化和街道、庭院绿化的指导管理,对全县绿化美化进行建设保护、监督管理,健全各类绿地科学化、制度化管理机制。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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