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尧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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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
  • 内设机构
尧市镇
尧市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郑涛
地址:尧市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5760018
工作职责:
简介:尧市镇位于麻阳苗族自治县西南部,全镇总面积176平方公里,辖16个村(社区),现有人口2.4万人。交通便利,正在修建的怀铜高速穿镇而过,已经改造竣工的拖芷公路,连通麻阳西南部与临县芷江。 尧市镇森林覆盖率高,其中林地面积13390公顷,占全镇面积的75.8%,森林覆盖率达65.3%,林木绿化绿达70.3%。全镇活立木蓄积33.92万立方米,主要树种以杉木、马尾松、栎类为主。区划界定国家级公益林2.6万亩,补偿天然商品林1.1万亩,人工造林约5.6万亩。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尧市镇党委、政府认真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大力培育种植黄精、五倍子、黄柏、太子参等中药材,其中黄精种植面积达600余亩。加大蜜蜂养殖数量,其中中蜂数量达800余箱。 全镇旅游资源多样,有兰山水库、黄坳蛇皮山、小江古村落等。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联系应急管理、综治维稳、城镇建设及管理、防汛抗旱、污染防治、招商引资等工作。同时对全镇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专职副书记
协助书记抓好党务工作;负责政协、乡村振兴(项目入库)、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民族宗教、统战、科协、国土、规划、建设、危房改造及农村建房等工作。同时对联系村和分管部门的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人大主席、党委委员
负责人大工作;主抓芷铜高速建设、正邦项目建设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分管疫情防控、招商引资、卫计等工作。同时对联系村和分管部门的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武装部长
负责组织、武装、工会工作;分管财务、人事、老干、退役军人事务、机构编制、审计等工作。同时对联系村和分管部门的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督查、督办等工作。同时对联系的村和部门的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农业(耕地抛荒治理)、环保、水利(退捕禁捕、自来水厂)、河长制、林长制(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畜牧水产、农村综合改革、移民、经管等工作。同时对联系的村和部门的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协管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分管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妇联、人社(劳动保障)、旅游开发、长寿、广电等工作。同时对联系的村和部门的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副主席
负责政法工作,协助抓好人大工作;分管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联防联控、反电诈、禁毒、民政、残联等工作。同时对联系的村和部门的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副镇长候选人
分管人居环境、党政办、共青团、后勤保障、小康社会、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统计、政府采购、保密、档案、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与公开等工作。同时对联系的村和部门的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副镇长
协助抓好政法工作;分管应急管理、交通、联合执法、消防、城镇管理、工业、电力、邮政等工作。同时对联系村和分管部门的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负责人:刘玉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5399970902
工作职责: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武部等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负责机关建设和工作人员考勤考核以及区域内突发事件处理;负责文秘、档案、信息、调研、信访、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等;协助做好本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老干、关协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承办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
负责人:莫程清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5581490004
工作职责:一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镇党委党建工作部署,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做好发展对象的审查工作及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协同纪检等部门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深入基层调研,总结推广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二是抓好党员教育工作。制定和落实镇党委的党员教育计划,创新形式,拓宽渠道,丰富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发现和纠正党员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对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定期调研,向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抓好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创新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新举措,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党员档案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等工作;做好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相关数据的更新、维护和党内统计工作,处理一般性党员信访事项;认真落实好党内关怀和帮扶工作机制涉及的有关事项。四是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掌握本镇范围内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总结推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经验;分析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与建议;指导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流动党员管理等制度,并监督落实;指导基层党组织的成立、变更和调整,做好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有关党的建设各项活动。五是抓好其他组织工作。积极完成县委组织部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任务。六是抓好人事工资编制社保工作。积极完成镇内干部调动、新增等异动相关手续。
简介:
负责人:郑少阳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5107408709
工作职责:(一)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担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要求,提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相关工作,积极扶持规模企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统筹推进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工作;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开展辖区内统计调查和各类普查工作。 (二)负责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 宣传贯彻各级有关乡村振兴开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镇乡村振兴开发项目的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负责脱贫对象的动态监测管理;负责产业振兴项目的调查、储备、上报和组织实施,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全镇内劳务培训和转移输出;负责脱贫金融信贷管理监督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对乡村振兴项目的工作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进行监督;负责联镇包村后盾单位的衔接、联络和服务工作。
简介:
负责人:侯沐君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8692570090
工作职责: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流动人口管理、数据统计、村级计划生育督导检查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卫生事业的管理;负责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村健康教育,提高群众卫生保健意识。
简介:
负责人:汪洋兮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9944321337
工作职责:宣传贯彻各级有关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和组织实施本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题规划;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绿色社区的创建工作;掌握本辖区内的污染现状及治理情况,建立污染源档案,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严格初审并及时上报审批,项目建成后配合县级环保部门进行验收;督促本辖区范围内的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及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污染纠纷的调解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
负责人:王荣韬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8597804150
工作职责:承担研究制定综合治理规划并负责实施,会同镇司法所,协调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认真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和重大疑难纠纷问题,做好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掌握本镇治安形势和综合治理工作状态;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排查、协调整治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组织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和反邪教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
负责人:周燊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一)负责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宣传贯彻各级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社会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调查统计、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动员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岗培训,为外出打工的民工办理有关手续和提供相关服务,指导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组织劳务输出等工作;负责建立农村人才信息平台,搞好储备和跟踪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具体联络人:黄东军     电话:13974554786 (二)负责民政保障服务工作 宣传贯彻各级有关民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镇抗灾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灾情,接受、管理、登记、分配、发放救灾款物,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活动;负责镇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相关工作;负责镇拥军家属、烈士褒扬、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指导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负责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组织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责申报、审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办理医疗救助申报工作;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管、做好乡镇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婚姻、殡葬的宣传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具体联络人:李  伟     电话:14786529111 (三)负责林业相关工作 宣传贯彻各级有关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林业管理、技术指导、咨询服务、技术推广、规划管理;协助调处山林纠纷;发放相关木材运输证件;组织指导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疫工作;依法管理本辖区的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实施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指导、检查、监督林木采伐,管理森林资源,建立资源档案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具体联络人:张青茂     电话:13874574110 (四)负责水利相关工作 宣传贯彻各级有关水利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水资源管理工作和水利工程建设保护、灌溉管理、污水排放、水环境治理及辖区内农村安全饮水、水行政监察、工程测量、小型民间施工、防汛抗旱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具体联络人:黄  斌     电话:13874589523 (五)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和交通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职责监督检查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或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予以当场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及时上报重大安全生产信息和问题;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建立本镇行政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台账;配合交管部门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指导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劝导和查处工作;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农村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解处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具体联络人:潘  军    电话:18692533910 (六)负责文化综合服务工作 宣传贯彻各级有关民族宗教、文化、体育、农村广播影视、旅游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组织举办各种艺术展览和各类文化艺术讲座、培训班,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及农村文化能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建立健全村级文化室并协助和辅导其开展工作;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服务;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协助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协助和指导各行政村(社区)组建文艺演出队开展演出活动;对农村文化事业、民间艺人以及辖区内的文化市场进行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具体联络人:张小玉    电话:13467953913 (七)负责规划建设服务工作 宣传贯彻各级有关规划、建设、房地产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村民和小城镇住房建设与管理;负责镇、村规划编制实施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用事业管理;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集镇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性规划编制、项目申报及实施保护和管理;负责辖区房地产市场监管及房屋安全管理;协助县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规划、建设、房地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农村建房、集镇规划区内私人建房的选址、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上级住建部门对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房地产预售许可的核发工作;负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的审核和报批;负责依据主体功能区的划分,推动落实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布局、生态功能区布局;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具体联络人:周  燊    电话:18692570090
简介:
负责人:张亚平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一)负责农业、农技、农机等相关工作 负责农业技术、农业新产品、农业投入品等有关实验、示范的应用与推广、指导、咨询、服务、培训、农产品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管理及良种繁殖、植物检疫与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产品的使用管理维修、质量监督、咨询指导、推广服务工作,负责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及有关培训、农机购置补贴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流转合同鉴证及纠纷的调解;负责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办手续的审查,并登记土地承包台账;负责各种惠农政策落实和涉农收费的监督;对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监督管理;负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财务审计;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依法做好合作社登记指导工作;及时上报有关农业信息情况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具体联络人:张文涛    电话:13874422623 (二)负责畜牧水产等相关工作 负责畜牧水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疫情测报,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畜牧水产安全生产监管,畜牧水产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和推广、养殖技术服务等工作;指导上报有关畜禽水产业信息情况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具体联络人:黄泽平    电话:13874476416
简介:
负责人:张文涛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3874422623
工作职责:依照授权,面向辖区各类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资料发放事项;应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基层窗口受理、材料网上流转、主管部门审批、基层窗口反馈”的模式,实行“一口受理”、“一站办结”,让群众在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就近办事;做好与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联系、重大项目办理及业务对接、协调等相关事项。
简介:
负责人:潘军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8692533910
工作职责:受委托或授权,开展辖区内规划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林、水、文化、旅游、土地等各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
简介:
负责人:刘晓兵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5323181050
工作职责:监督检查本镇纪检监察对象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度等贯彻执行情况和党的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公共权力、勤政廉政等维护情况;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纪检监察对象违法乱纪案件,协助党委、政府开展党风廉政和行政效能建设。
简介:
负责人:成军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3469321777
工作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简介:
负责人:唐召生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3874542550
工作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农村村民、城镇居民建设用地的调查、选址定点、面积核定(须经两名国土员签字,所长核审后方可上报)报批有关工作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集体土地征用、占用、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参与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确保图、数、实地“三一致”;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属地地质灾害巡查;对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进行督查;协助做好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督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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