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周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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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一)负责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宣传贯彻各级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社会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调查统计、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动员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岗培训,为外出打工的民工办理有关手续和提供相关服务,指导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组织劳务输出等工作;负责建立农村人才信息平台,搞好储备和跟踪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具体联络人:黄东军     电话:13974554786 (二)负责民政保障服务工作 宣传贯彻各级有关民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镇抗灾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灾情,接受、管理、登记、分配、发放救灾款物,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活动;负责镇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相关工作;负责镇拥军家属、烈士褒扬、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指导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负责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组织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责申报、审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办理医疗救助申报工作;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管、做好乡镇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婚姻、殡葬的宣传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具体联络人:李  伟     电话:14786529111 (三)负责林业相关工作 宣传贯彻各级有关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林业管理、技术指导、咨询服务、技术推广、规划管理;协助调处山林纠纷;发放相关木材运输证件;组织指导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疫工作;依法管理本辖区的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实施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指导、检查、监督林木采伐,管理森林资源,建立资源档案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具体联络人:张青茂     电话:13874574110 (四)负责水利相关工作 宣传贯彻各级有关水利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水资源管理工作和水利工程建设保护、灌溉管理、污水排放、水环境治理及辖区内农村安全饮水、水行政监察、工程测量、小型民间施工、防汛抗旱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具体联络人:黄  斌     电话:13874589523 (五)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和交通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职责监督检查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或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予以当场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及时上报重大安全生产信息和问题;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建立本镇行政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台账;配合交管部门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指导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劝导和查处工作;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农村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解处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具体联络人:潘  军    电话:18692533910 (六)负责文化综合服务工作 宣传贯彻各级有关民族宗教、文化、体育、农村广播影视、旅游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组织举办各种艺术展览和各类文化艺术讲座、培训班,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及农村文化能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建立健全村级文化室并协助和辅导其开展工作;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服务;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协助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协助和指导各行政村(社区)组建文艺演出队开展演出活动;对农村文化事业、民间艺人以及辖区内的文化市场进行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具体联络人:张小玉    电话:13467953913 (七)负责规划建设服务工作 宣传贯彻各级有关规划、建设、房地产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村民和小城镇住房建设与管理;负责镇、村规划编制实施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用事业管理;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集镇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性规划编制、项目申报及实施保护和管理;负责辖区房地产市场监管及房屋安全管理;协助县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规划、建设、房地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农村建房、集镇规划区内私人建房的选址、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上级住建部门对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房地产预售许可的核发工作;负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的审核和报批;负责依据主体功能区的划分,推动落实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布局、生态功能区布局;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具体联络人:周  燊    电话:1869257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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