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永顺县 农业机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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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农业机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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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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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县农业机械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农机化政策,研究提出我县农业产业政策建议,引导农机、畜牧渔业机械、植保机械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研究拟定有关农业机械化科技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一、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为全县农业机械化生产、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农机维修、农机抗旱救灾、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保障和相关公益服务。承担农业机械从业人员的技术教育培训和技能开发工作。
二、组织农业机械及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工作;承担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和示范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机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相关服务工作。配合开展农业机械科研与研发攻关。
三、指导和组织全县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信息化网络建设运行、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统计工作。
四、制定有关农机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认证管理;承担全县拖拉机、驾驶员的考核发证、年检、年审工作;承担拖拉机和其它农业机械技术的培训教育工作;承担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
五、拟订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执行落实国家农业机械惠民政策;承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实施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产业化发展有关项目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中心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介
支部书记、主任主任
主持永顺县农业机械事务中心的党建、意识形态等全面工作。
副主任
协助主任抓好各项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意识形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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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1)负责搞好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公务接待、督促检查、办公用品和后勤等工作,协助中心领导抓好日常政务及相关业务工作。 (2)负责机关文秘、政务公开、党风廉政、维权减负、档案管理、文明建设、同建同治、值班考勤、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 (3)当好领导参谋,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财务制度、规定及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内部财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我单位财务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增收节支,勤俭办事。 (4)按照会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财务收支和财务处理;按规定及时上报会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 (5)负责财务工作。加强对财务账目、会计资料、收支凭证的管理,确保准确完整,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6)负责能耗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信息等工作。 (7)加强财产管理,定期组织清产核算;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使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农机监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农机安全法规,坚决依法行政: (9)主要管本辖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制定本辖区农机监理规划,定期分析本边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 (10)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机械道路行驶安全技术检验、转籍、入户、核发全国统一的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等工作; (11)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和核发驾驶证工作及拖拉机驾校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和对违章人员的教育、 处罚等工作; (13)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搞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4)负责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事故的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15)负责向上级报送月、季年度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16)完成上级农机监理机关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农机安全监理目标任务。 (17)按时完成上级及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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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1)贯彻国家和省、州有关农机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农机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农机具投入春耕、防汛、抗旱、机收、机插及跨区域等季节性作业,搞好农业机械作业补贴的核查和资金发放。 (2)搞好新农机具的引进推广工作,办好各类农业机械作业示范现场会。 (3)创办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培训基地,搞好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培训工作;举办油菜机械化生产技术示范现场会,创建油菜机械化生产基地,实现我县农业生产水稻油菜轮作生产的模式。 (4)负责扶持和培育新型农机服务组织。 (5)抓好现代农机合作社管理,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使我县农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新建农机专业合作社1个,。 (6)负责农业机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7)负责农机产品质量打假、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指导农机维修、销售、社会化服务网络建设;指导全县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农业机械化生产;维护管理农机维修、销售市场秩序,接受处理农机产品及服务质量投诉;负责统计填报农机作业月进度表及年度统计报表。 (7)完成上级及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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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1)拟订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执行落实国家农业机械惠民政策。 (2)组织农机化重大科研和推广项目的遴选工作; (3)抓好农业机械产品的开发,培育指导农业机械企业新产品开发。 (4)贯彻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录入、审核、核机、打卡发放等工作,将惠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5)完成上级及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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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1、负责机耕道、机库棚、钢架大棚和宜机化改造等农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2、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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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1)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年度考核、综治信访维稳、禁毒禁赌等工作。 (2)负责搞好农机事务中心干部职工职业教育培训、综治信访维稳、科技惠农工程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 (3)协助分管领导抓好本单位工青妇及离(退)休老干工作。 (4)负责老干工作,任老干专干,负责党管武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网格化工作; (5)完成上级及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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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1)负责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录入、审核、办理及管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上户、驾驶证办理、农业机械互助保险录入及查勘理赔工作。 (2)完成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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