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工作职责
县农业机械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农机化政策,研究提出我县农业产业政策建议,引导农机、畜牧渔业机械、植保机械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研究拟定有关农业机械化科技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一、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为全县农业机械化生产、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农机维修、农机抗旱救灾、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保障和相关公益服务。承担农业机械从业人员的技术教育培训和技能开发工作。
二、组织农业机械及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工作;承担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和示范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机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相关服务工作。配合开展农业机械科研与研发攻关。
三、指导和组织全县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信息化网络建设运行、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统计工作。
四、制定有关农机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认证管理;承担全县拖拉机、驾驶员的考核发证、年检、年审工作;承担拖拉机和其它农业机械技术的培训教育工作;承担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
五、拟订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执行落实国家农业机械惠民政策;承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实施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产业化发展有关项目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中心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