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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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谭洋
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逢爷社区富洲南路303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5880123
工作职责:(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设。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统计综合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械机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统计综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和省级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和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协助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的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ー)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设,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融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业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待接,形成监督合力。
简介:2019年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新组建了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将原县农业局的职责,以及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有关“三农”工作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县财政局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县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了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县政府工作组成部门。这是农业农村部门的一次职能大转变、业务大整合、效能大提升,这也标志着麻阳县“三农”工作进入了全新发展阶段。现共设置办公室(加挂人事股、综合调研股牌子)、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法规股牌子)、改革与发展规划股、计划财务股、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化股、农业社会事业促进与农业资源保护利用股、种业种植业管理股(加挂农药管理股牌子)、养殖业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与农垦股等11个股室。共有在职人员152人(不含柑桔办12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36人,参公事业单位7人,专技人员93人(高级21人,中级49人,初级23人),管理人员4人,工勤人员12人。 第一条 根据《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 方案)的通知》(麻办发〔2019〕3号)文件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调研股,负责县委农办日常事务和乡村振兴有关工作,承担全局综合调研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统协调。 第四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贵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全县农业农村工作。
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的全面工作。主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扫黑除恶、机关作风等工作,对全局重要考核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锦和镇,谭家寨乡。
党组成员、专职副主任
负责县委农办日常事务、人事、绩效考核、退伍军人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驻村帮扶)、防汛抗旱、议案提案办理、重点民生实事、纪律督查、机关后勤、档案管理、残联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农田建设与农垦股、城东农场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县乡村振兴局,同时对分管股站和联系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江口墟镇,隆家堡乡。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武装、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招商引资、科教、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技能培训、农业科技创新、农民素质教育、乡村产业发展、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龙头企业培育、农业信息、农业经济普查、农业机械化、农机监理等工作,分管科教站、产业信息股、绿办(品牌办)、农业机械化股,县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县农机事务中心,同时对分管股站和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板栗树乡,岩门镇。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的建设、宣传、文明卫生创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业环境资源保护和利用、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县域经济发展等工作,协助邹承勇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包含网络意识形态),分管农业社会事业促进与资源保护利用股,同时对分管股室站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郭公坪镇,兰村乡。
党组成员、纪委派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持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党组成员、农业综合执法局专职副局长
负责改革发展规划、产业发展、信访、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双联双促、行政许可、产业园区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应急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节会、农业项目申报、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经营管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营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减负、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等工作,分管改革与发展股、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分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资源利用与保护执法中队,县经管站,同时对分管股站和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兰里镇,黄桑乡。
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负责意识形态(包含网络意识形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标准化生产、经济作物、农业科学研究、柑桔产业发展、柑桔试验研究、柑桔无病毒苗木繁育管理、农业技术推广、现代农业政策扶持、种植业发展、种业管理、农药监管等工作,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农产品检测中心、经作站、农技推广站、种业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县柑桔办、县柑桔协会、柑桔无病毒苗圃,同时对分管股站和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高村镇,和平溪乡。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计划财务、农业统计、农业保险、招投标监管、土壤肥料管理、耕地质量管理、惠农补贴、农业救灾、春耕备耕、粮油安全生产、植保植检等工作,分管局计划财务股、粮油站、土肥站、植保植检站,同时对分管股室站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尧市镇,文昌阁乡。
党组成员、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局专职副局长
协助谭洋同志抓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畜牧兽医、渔业渔政、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管理、兽药饲料管理、工会、老干、共青团、妇联儿童、计划生育等工作,分管养殖业管理股,分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产品安全执法中队与农业投入品执法中队,联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同时对分管股站和联系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大桥江乡,舒家村乡。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协助谭洋书记管理全县禁捕退捕工作,分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与农机监理执法中队、办公室、案件审理与处罚室、监控举报投诉室。同时对分管股室站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吕家坪镇,石羊哨乡。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建议提案、绩效考核、文电、会务、计生、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全局协调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起草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材料;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工作的考核评价;负责收集、综合、反映农业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岗位设置、职称评定、农业劳模管理、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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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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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县域、重大违法案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市级行政部门查处的违法案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审批、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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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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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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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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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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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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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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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安全、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县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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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起草渔业、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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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综合统计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息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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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监督管理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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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指导垦区现代农业建设及农业资源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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