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谭洋
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逢爷社区富洲南路303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5880123
工作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设。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统计综合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械机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统计综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和省级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和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协助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的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ー)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设,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融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业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待接,形成监督合力。
简介
2019年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新组建了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将原县农业局的职责,以及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有关“三农”工作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县财政局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县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了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县政府工作组成部门。这是农业农村部门的一次职能大转变、业务大整合、效能大提升,这也标志着麻阳县“三农”工作进入了全新发展阶段。现共设置办公室(加挂人事股、综合调研股牌子)、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法规股牌子)、改革与发展规划股、计划财务股、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化股、农业社会事业促进与农业资源保护利用股、种业种植业管理股(加挂农药管理股牌子)、养殖业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与农垦股等11个股室。共有在职人员152人(不含柑桔办12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36人,参公事业单位7人,专技人员93人(高级21人,中级49人,初级23人),管理人员4人,工勤人员12人。
第一条 根据《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 方案)的通知》(麻办发〔2019〕3号)文件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调研股,负责县委农办日常事务和乡村振兴有关工作,承担全局综合调研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统协调。
第四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贵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全县农业农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