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主要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镇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秩序、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并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协调优化营商环境事务,集中受理和办理权限内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负责代办其他各类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级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劳动就业、劳动争议、卫生健康、老龄、残疾人、退役军人事务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工伤失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服务性工作;承担文化宣传、旅游开发、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等公益服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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