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一)承担市本级各类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数据测算的经办工作。
(二)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协议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经办工作。
(三)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经办工作。
(四)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的经办工作。
(五)承担市本级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和重特大疾病保障的经办工作。
(六)承担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办工作。
(七)承担市本级离休人员等特殊群体医疗待遇的经办和医疗费用筹集、支付工作。
(八)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九)承担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就医事务和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和清算工作。
(十)承担医疗救助和医疗价格、招标采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十一)参与编制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财务预、决算,承担市本级各项相关基金的内控稽核、综合统计工作。
(十二)承担对区县(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三)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