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根据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靖办〔2019〕36号文件,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州苗族组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靖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县城管局),为正科级单位,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靖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内设局办公室、人事督查股、法制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财务装备股、公用事业股5个内设机构,同时城管执法大队、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所、广告办、县渣土管理办、路灯管理办均归口我局管理。
县城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