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姚春明
地址:渠阳镇异溪北路2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8224251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工作,组织实施精准帮扶、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编制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研究拟订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工作的意见、办法,协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和储备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拟订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物资的分配、使用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资金、物资的使用。
(四)负责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体系建设,建立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体系,指导乡村振兴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联络中央、省、市的国家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部队、院校对口重点帮扶地区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和管理。
(六)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宣传报道,组织重点帮扶地区干部培训、群众科技培训、劳动力转移和实用技术推广,组织实施“雨露计划”工作。
(七)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重大问题和事项的调查研究、汇总分析,收集和掌握国内外乡村振兴信息。
(八)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工作的交流与合作,管理外资乡村振兴项目,组织协调有关乡村振兴的出国、出省招商、考察和培训工作。
(九)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考核工作。
(十)承担协调防返贫监测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属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下设股级事业单位扶贫培训中心。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9人,退休干部6人;下设文秘综合和人事股、行业协调和财务项目股、驻村指导和信访督查股、贫困监测和社会扶贫股4个职能股(室)。
县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