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和管理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研究拟订城市管理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户外广告等方面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负责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城区主次干道、桥隧通道等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城区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城区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运行管理工作。
六、负责市城区城市燃气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设施运营、服务质量、设施保护的工作;负责市城区天燃气管道保护和监管工作。
七、负责市城区容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容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政策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市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工作和容貌景观提质提标。
八、负责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
九、负责市城区规划区以内的绿化工作;参与市城区规划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的审查;指导市城区社区绿化和公园管理工作。
十、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负责市本级城管执法相关投诉举报、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市本级城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负责制订全市城管执法责任、信息共享、部门联系、司法衔接、投诉举报等制度。
十一、负责行使市城区城市供水和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城镇燃气、城市桥隧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十二、制定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科技发展、信息化建设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营运和维护管理,协助处理“12345”服务热线的交办事项;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营运和维护管理。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