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研究。
负责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规划研究技术工作。负责对城乡规划技术指标进行宏观控制,研究、牵头协调和组织拟定城乡规划管理技术标准和规定,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工作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专业执业资格管理。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筑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审批;负责办理建筑工程项目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放线、验线和规划核实工作;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批后违法规划技术鉴定工作;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和桥梁、河湖水系、公园绿地、 给排水、通信、电力、天然气等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工程项目规划方案审查;负责办理市政工程项目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负责城市市政工程用地范围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查;负责市政工程项目放线、验线和规划核实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相关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