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起草知识产权规章草案。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推动落实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专用权的保护。承担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相关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处和维权援助等工作。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相关前置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对县市区及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