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职责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 划和标准。积极参与调研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交通 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 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工作。
(三) 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 路、水路运输有关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 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市内民航机场有关管理工作。
(四) 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 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 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 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 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 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 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 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 水路工程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 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国养公路、干线公路与水路交通工程 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 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 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 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干线公 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 制定地方性交通行业科技标准、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 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 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 能减排工作。
(九)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 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娄编〔2015〕38号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整合的职责
将市公路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市农村公路管理处承担的相关行政职能划入市交通运输局。在改革过渡期内,市交通运输局将上述行政职能分别委托市公路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市农村公路管理处承担。
(三)增加的职责
负责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交通运输方式标准。
(四)调整的职责
1、基本建设科承担负责公路重点基本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的职责。
2、财务科承担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的职责。
(五)加强的职责
1、 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 水路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 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发展战略、 政策和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 参与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筹铁路、公路、水路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
4、 负责全市国省道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5、 负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的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的执行。
6、 拟订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7、 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
8、 协调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等单位涉及地方相关工作。
娄委编〔2019〕17号
划入原市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二、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1.设立公路管理科、港航管理科、科技教育科。
2.政策法规科更名为法制科,加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
3.安全监督科加挂应急办公室牌子,交通运输管理科不再加挂应急办公室牌子。
4.不再保留轨道运营管理科。
调整后,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信访维稳办公室)、人事科、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计划统计科、基本建设科、交通运输管理科(市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财务科、综合规划科、公路管理科、港航管理科、科技教育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三、关于人员编制调整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3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 4名,暂保留总规划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