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1、负责市环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的日常工作,及上级对我市环境保护综合督查的协调工作;
3、负责对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情况的督查督办;
4、牵头负责省政府对市政府环保类指标、省环保厅对我局重点工作、市政府对我局、我市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环保类指标、我局对县市区环保局重点工作的考核和督查督办工作;
5、负责上级环保部门交办我市的有关专项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6、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机构完成有关环保专项督查工作任务;
7、完成市环委会、局党组、局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