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邹俊林
地址:渠阳镇教育路22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8222786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范,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上级核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措施,监督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本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废弃化学品,危险废物、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城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
9.协调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督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同级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贯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提请问责。
10.统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
12.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市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撤销靖州县环境监察大队,组建怀化市靖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由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管理,实行“局队合一”体制。
主要职责
负责本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受理和办理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负责生态环境信访维稳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县级执法事项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县级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三、环境监测机构
靖州县环境监测站更名为怀化市靖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为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承担辖区范围内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农业面源等环境污染调查、统计与分析研究。
简介
根据《关于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及其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怀编办〔2019〕54 号)文件精神,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正科级,为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加挂怀化市靖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工作机构、一套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