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主要职能: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开展劳动监察工作;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规范,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关普法工作及法律、法规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协调处理信访维稳事件,受理来信来访。负责人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