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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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人:骆方方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7月1日-9月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46-8321805
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措施,拟订市政府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审批并监管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监管各类人员的人事代理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开发与合作。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市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和农村社会保险工作,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积极做好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拟订中央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及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六)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的调整、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落实,负责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离休退休、退职等工作,承办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实施情况。
  (七)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承办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家、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乡土拔尖人才的选拔申报及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博士后产业基地、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海外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九)综合管理全市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负责全市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执行全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市区企业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核,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理市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中央、省属在永单位实施监察,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直接分管社保基金监管工作(基金监管科)。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规划财务科、法规信访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表彰奖励科、劳动关系科、农民工工作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局法规、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等工作。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负责市纪委市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综合调研室)、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含市国有改制企业档案管理中心)、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调办理,负责统筹协调局文明创建、乡村振兴驻点工作。协管局基金监管科。 担任局新闻发言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离退休人员服务科、市人事考试院(市公务员测评中心)。负责机关工会、机关妇委会、青年工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群团组织工作。
四级调研员
分管行政审批科(局行风办)。担任市人社系统行风办主任。负责局系统政务服务、窗口管理、练兵比武、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和行风建设等工作。协助邹越同志就业工作;协助罗基松同志文字材料综合和统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产业链招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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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管理和承担全市工伤认定工作;贯彻执行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全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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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46-8323714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贯彻政策、规划及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规范性文件和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领取条件、给付标准和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贯彻落实城镇企业(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下同)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执行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办法,负责全市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审核工作,依据权限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和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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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政策;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和工资统计;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核工作;审核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国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更改的审批;负责市直机关福利费管理;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等政策;承担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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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全市劳务派遣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措施;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和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参与国家和省级劳动模范的评审;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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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拟订完善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提出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议,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负责组织实施“技能大师”、“技术能手”评审相关工作;负责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工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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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主要职责:负责全市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永州市“551人才工程”有关工作;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工作;指导本市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的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综合管理市直初级、全市中级评审委员会和中学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指导市直初级、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审核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参评参考资格;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制度;拟订国(境)外机构在本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办法;承担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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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研究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负责人才中介机构及业务范围审批;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援疆援藏等工作;参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并对人员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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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有关政策规定,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事后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和人员信息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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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主要职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市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外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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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主要职责: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健全公开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预决算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贯彻落实全市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拟定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稽核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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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46-8321805
工作职责:主要职责: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计划,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记录、整理会议纪要;负责领导讲话稿及重要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评估和考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政务公开、组织新闻发布会及系统内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上传下达、文电办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负责机关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卫生、绿化、车辆、接待、机关院内管理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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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46-8328736
工作职责:主要职能: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开展劳动监察工作;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规范,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关普法工作及法律、法规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协调处理信访维稳事件,受理来信来访。负责人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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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6号潇湘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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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承担市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大学生见习基地的服务管理;为来市本级就业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公益就业服务,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为用人单位用人提供招聘服务;对就业与失业进行社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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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6号潇湘大厦3楼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6-8331506
工作职责:(一)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拟定相关的系统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组织并参与各业务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推广和升级维护工作;(三)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全市公务员管理、外国专家管理、军转干部管理、技术职称管理、人事考试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四)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的规划设计和标准规范的制定工作,承担全市联网的组织实施和运行维护工作;(五)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系统安全方案、标准规范和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市本级网络运行管理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六)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在全市的发放和应用管理工作;(七)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级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市本级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利用工作;(八)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网站建设的规划和指导,承担局政务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办公自动化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九)指导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十)具体承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工作,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资料和发展预测报告;(十一)具体落实局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统筹、协调、组织和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息化工作的开展,承担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二)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沿江东路289号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6-8329607
工作职责:承担全省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考试(核)工作;负责各类人事考试结果的公布和统计分析;开展人事考试科研和试题库的开发、建设工作;提供考试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受委托,指导各县区有关单位人事考试工作;开展社会化考试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6号潇湘大厦3楼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6-8368323
工作职责:一、单位基本情况2009年4月,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永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等事项的批复》印发,永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成立;2012年8月,永州市编办《关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等机构更名的批复》印发,永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更名为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3年5月,永州市编委《关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构升格等事项的批复》印发,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升格为副处级单位,设置综合科、立案调解庭、仲裁庭三个内设机构。二、主要职责负责承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管理仲裁员,组织仲裁庭;管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及其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咨询;负责指导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与调解工作;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后勤、接待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工作;做好统计报表数据分析及本院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二)立案调解庭: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仲裁申请;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符合条件的报批立案,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安排具体的开庭时间、地点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做好庭前准备;送达调解仲裁文书;依据办案规则处理其他事务性工作;接待当事人对劳动人事争议的各项程序性问题的咨询;对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案件,进入先行调解程序;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协调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三)仲裁庭: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规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开庭审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做好争议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审查申诉人的撤诉申请;及时做好调解、仲裁的文书工作及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做好案件涉及的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密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357号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6-8338661
工作职责:主要职责: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简介:
负责人: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21楼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6-8323394
工作职责:永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是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工作;受理永州市直及以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负责永州市直及以上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书面审查工作。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21楼。
简介:
负责人: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中路950号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6-8442843
工作职责:永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是承担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的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党和政府的就业方针,统筹做好城乡各类劳动者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落实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政策,并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开展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劳务派遣、劳务输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对“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人员、残疾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村贫困户实施就业援助;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街道(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的建设及日常管理;经办失业保险征缴、发放、管理等业务;在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编制就业经费的预、决算,承担劳动就业、就业培训、失业保险信息的统计分析、汇总上报;承办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委托事项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潇湘大厦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6-8322235
工作职责:永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是经办基本养老保险事务的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能为担负全市国有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港澳台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个体工商户本人及帮工、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的养老保险业务,以及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并负责对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稽核、拨付和管理工作,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的指导、管理及政策的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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