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
贯彻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配合辐射环境监测,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按要求承担固体废物转移许可有关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