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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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生态环境局
负责人:谢模强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大庸中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4-8223439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执行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较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配合做好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处置。指导协调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落实省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区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查或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及相关标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等相关工作。配合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履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市内相关义务。
11.指导、监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3.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市内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
党组书记
主持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局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自然生态保护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市生态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武陵源分局,负责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等协调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总工程师
分管水生态环境科、财务科。履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湖南省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
主持湖南省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全国道路交通文明畅通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人事科、机关党委、法制宣传科、生态环境监测科。履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综合科、大气环境科、土壤和辐射固废管理科。履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四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党建工作,负责工、青、妇、关心下一代。履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绩效考核、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简介: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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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起草审核综合性会议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承担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落实,负责较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牵头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合作交流。拟订全市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区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简介: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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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承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市内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采访报道,负责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简介: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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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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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承担机关、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市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简介: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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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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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机关并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权限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生态环境专项项目资金的分配与监管。
简介: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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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恶臭、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区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大气环境形势分析,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协调指导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协调履行应对气候变化市内相关义务,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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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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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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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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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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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贯彻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配合辐射环境监测,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按要求承担固体废物转移许可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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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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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负责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动态管理,负责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标准化建设,负责或牵头组织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平台建设及数据支撑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等相关工作,配合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与预测预警,组织协调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指导督促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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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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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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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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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正科级,负责永定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行政编制8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暂保留总工程师1名。
简介: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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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正科级,负责武陵源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行政编制6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暂保留总工程师1名。
简介: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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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正科级,负责慈利县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暂保留总工程师1名。
简介: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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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正科级,负责桑植县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暂保留总工程师1名。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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