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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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承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市内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采访报道,负责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