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1.拟订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制度。
2.指导并监管区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及验收、古生物化石保护及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
3.指导并监管区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基金的计提、使用和管理,以及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年度验收。
4.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方案。组织开展生态修复政策宣传和创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5.组织指导区县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申报、立项工作,负责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和项目验收工作。
6.负责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期、关闭验收工作,以及市级发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评审工作。
7.负责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审核。
8.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