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自然资源供应管理,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牵头拟订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需要地方出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或实施办法,组织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 负责初步审查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案。负责组织国有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负责划拨土地协议出让方案初审等相关工作。
3.负责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管理的相关工作,搭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
4.负责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相关指导工作。负责市本级供地率管控工作,及时处理预警信息,统计上报土地利用相关数据,定期开展土地市场形势分析。
5.负责全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牵头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具体负责中心城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
6.负责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土地分等定级编制更新工作,负责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监督管理。
7.牵头土地出让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和相关咨询工作;负责土地供应项目的请示、报告、回复等相关工作。
8.负责储备土地等自然资源资产年度计划、供地计划编制,建立、维护、更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信息数据。
9.承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
10.统筹清理追缴欠费工作。
11.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