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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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1.拟订本市有关自然资源和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计划,参与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
2.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局普法学习和考试,负责组织“12.4”宪法日宣传活动。
3.承担局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审查我局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的决定、公告、告知、通知、复函等文件,负责审查局机关制定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示范或格式文本。
4.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和公平竞争审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对我局出台或者我局代市人民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复核。负责政府合同综合管理工作,对政府合同进行审查、统一登记编号。
5.组织、协调和指导行政应复、行政应诉、公益诉讼工作。负责分解行政应复应诉工作任务,参与案件会商,审查案件答辩(复)书,负责案件登记、统计和归纳分析。
6.负责听证管理工作,依当事人的申请或者组织业务机构依职权开展听证工作。
7.承担局法律服务统筹管理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管理,负责协调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事项的司法工作。
8.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