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对全市物业管理实施行业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资质审查、监管;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政策;起草并实施全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监管的政策及办法;组织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招投标工作;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评比和人员培训;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监督管理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维修资金监管体系,保障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安全;建立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承担全市维修资金的使用监管和审核备案工作。
简介